为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更好地保障公务车辆高效运行,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推动公车管理实现规范化、安全化运转。
一是强化公车日常管理。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管理参与旅游、婚丧嫁娶和接送学生等与公务无关事宜,有效杜绝了公车私用的行为发生;实行公务用车燃油费“一车一卡”,按车牌号对号加油;使用公务用车实行平台申报审批登记制, 机关内设机构使用公务用车,由经办人通过湖南省公务用车信息化管理平台申请,经内设机构负责人和后勤服务中心分管车队的负责人审批后,由车队统一派车,提升公务用车派车的针对性。
二是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将责任落实到个人,组织驾驶员全面学习安全驾驶基本常识和公车管理有关规定,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驾驶知识储备,提升专业技术水平,确保公务用车日常行车安全。 三是强化车辆的维护保障。对公务用车的调度使用、维修保养、安全检查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性能状态,严格做到“出车必检、返回保养”的原则,对车辆出现的故障及时送修,确保行车安全。 今年以来,单位公务用车和执勤用车经过有效管理,各项机制更加规范有序,特别是在派车、加油和规范行驶方面明显改观,各项检查规范到位。(作者:张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