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张灵露)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12月16日,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沅陵县公安局共同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沅陵县公安局揭牌启用。沅陵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贺显好,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龙海华出席揭牌仪式,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该办公室是怀化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由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和县公安局法制部门指定专员共同负责,作为及时落实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重要平台,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等,旨在加强检警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 揭牌仪式前召开第一次联席会,检警双方就如何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交换意见。 会上,龙海华强调:凝聚思想共识,更新司法理念。要深刻认识到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是推动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规范化水平的必由之路,要加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形成构建“大控方”体系共同目标意识。建实工作机制,搭建桥梁纽带。要切实发挥“办公室”的作用,检警两家要共同研究操作层面的细则,把工作机制建实建细,在先行先试中勇当“排头兵”,总结出沅陵经验。规范开展监督,防止缺位越位。检察官一定要秉持“监督不缺位、参与不干预、引导不越位”的原则,规范开展监督工作,做到在协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协作,推动刑事诉讼工作依法规范实施。形成工作合力,提升办案质效。树牢共建共享、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强化“大控方”工作格局,在刑事诉讼各环节密切协作,共同负责、共同推进、共同提升,以实际行动协同推进《意见》在沅陵落实落细,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沅陵、法治沅陵作出积极贡献。 贺显好强调指出,提高思想认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成立,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体现,符合当前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平安、维护社会秩序的需要,符合公安机关当前执法办案的需要,也符合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期盼。做好机制建设:办公室成立后,既要体现权威性,也要具备约束性,要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协作配合要无缝对接,既可以学习其他地方的先进做法,也要结合当前沅陵检察、公安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做好机制建设。加强衔接配合:配齐配强办公室人员力量,进一步健全办案数据共享机制,实现协同办案数据双向交换、共享,保障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长期、稳定、有效运行。 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将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加快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检警双方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配合,进一步促进沟通、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在提升案件质量、提高监督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上形成合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