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袁玲燕)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精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检察,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2021年9月8日,该院针对医疗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沅陵县人民医院、沅陵县中医院两个大型医院进行了现场勘查。
该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人员通过实地现场勘查、测量、走访调查发现,医院内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不均衡、不系统问题较为普遍,主要涉及未建设残疾人专用停车位、无残疾人专用绿色通道等问题,没有合理保障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权利。
该院检察干警随即与沅陵县人民医院、沅陵县中医院相关负责人分别召开了座谈会。两单位高度重视,县人民医院院长刘建设表示:“关爱弱势群体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我们人民医院应有的责任,而且县里的残疾人士都是需要到我们医院来办理残疾证的,所以我们更应该做好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工作,在前期设施建设中确实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将马上召集院办公室、基建股对人民医院应建未建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整改,切实保障好残疾人士的合法权益。”县中医院基建分管领导赵立新表示:“将立即按要求对无障碍车位、窗口等进行整改,坚决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指示精神,为残疾人士创建一个更方面的环境。” 沅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蔡本杰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我院将立足检察职能,以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检察公益诉讼为助推器,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沅陵县无障碍设施建设发展,保障残疾人士基本权益,为沅陵建设更好的人居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