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袁玲燕)为守护特殊人群的利益,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脚下安全”,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统一部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助力沅陵县城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深度保护弱势群体,提供政府人文关怀。
沅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主要围绕盲道、公厕等监督关键部位,重点到沅陵县城区人员密集区建设的公共场所、交通枢纽场所、城市主干道等区域进行了监督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残疾人专用厕所被占用、盲道被占用、交通枢纽场所无专用通道等无障碍建设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沅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与沅陵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沅陵县城市和综合执法局、沅陵县残联就沅陵县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了座谈。沅陵县残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沅陵县无障碍设施的情况:一是目前沅陵县现有持证的残疾人有2万余人,无障碍设施建设与实际需求差距甚大,配套不足、不成体系。二是公交车站台未设置无障碍通道,盲道长期被小摊小贩或车辆占用。
本院第五检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将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继续深入开展无障碍设施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持续跟进各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同时努力推动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解决好无障碍设施在规划、建设、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残障人士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保证无障碍设施的实用、畅通、易行,“有爱无碍”,让残障人士“无障”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