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姚慧君)原告向某、龙某诉被告彭某劳务合同纠纷案经保靖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彭某支付向某工资5500元,支付龙某工资8800元。判决生效后,彭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向某、龙某遂向保靖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彭某拒不露面,故意躲避执行,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2021年8月2日晚上,保靖法院执行法官姚慧君突然接到申请执行人向某打来的电话,通话中向某语带紧张与焦急,说他在路上遇到遍寻数月不见踪影的被执行人彭某,自己正尾随其后,希望执行法官马上出警。挂上电话,执行法官立刻联系法院工作人员,要求大家尽快赶到法院,并做好准备拘传被执行人。十分钟后,警车已就位,两名法警着装待命,法官助理、书记员已准备好拘传手续,一切整装待发。根据申请人发来的定位,执行法官一行人在保靖县迁清公路往碗米坡水电站方向路边一小卖铺处找到被执行人彭某并对其进行拘传。从出发到把被执行人带至法院,不到半个小时。
拘传到法院后,彭某仍以无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以沉默消极应付。执行局局长黄友军见此情景,多方联系找到了被执行人彭某的亲属,向其阐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文书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晚上十时许,由其家属筹集到足额执行款代为履行,此次执行突击行动成功为申请人向某、龙某追讨回薪资14450元,执行工作得到申请人的认可和赞许。
执行工作纷繁复杂,需要各方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攻克执行“难”。在外,需要执行申请人积极提供线索,这样能极大的提高执行效率;在内,需要法院执行人员、法警队员、后勤保障人员等各岗位工作人员的默契配合,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会造成执行工作拉垮,只有本着对工作的使命感、对人民的责任心,才能切实提高执行质效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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