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张卉)为切实整治执行领域顽瘴痼疾,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6月1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案款管理工作会议。执行局分管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莉姣,财务部门分管副院长何向阳,执行局全体干警及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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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执行局长黄友军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保靖县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随后,与会人员就执行款物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疑惑进行讨论发言。执行局分管领导、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郭莉姣,财务部门分管副院长何向阳针对与会人员提出的困难与疑惑进行逐一解答,并就执行局和财务部门如何协调做好执行案款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一是坚决落实湖南省高院“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系统的管理要求,实现执行案款专项管理、独立核算、专款专付。二是执行案款管理实行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原则,做好专人管理、设立台账及对账制度,确保执行案款收付账目清楚、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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