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发现沅江市公交总站‘规划建筑和综合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未签订总承包合同;劳务分包企业无劳务分包资质;施工单位未经审批,擅自变更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日志记录安全员未签字等问题……”日前,针对益阳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时发现的问题,益阳市住建局对沅江市住建局下发执法建议书。
收到建议书后,沅江市住建局立即整改,目前该项目已停工,设计图纸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正准备申报办理施工许可证。已督促签定总承包合同、更换有资质的劳务公司、项目部人员已按中标通知书人员重新委派、建设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制定了考勤管理办法。
9月下旬至10月中旬,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住建局组成督察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实地复核等方式,重点围绕各区县(市)住建领域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贯彻落实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受理举报投诉情况、标前、标中监管情况、标后稽查开展情况等,对安化、南县、资阳、赫山等八个区县(市),开展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
“共检查招投标项目127个,现场复核项目27个。”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曾惠贤介绍,督查发现评标办法使用不当、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施工合同签订不规范、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和投标文件不一致等问题47个以及问题线索2条。
为抓实问题整改,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市住建局下发整改通知书6份,执法建议书26份,要求各区县(市)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对标对表督促各责任主体立行立改,限期整改。2条问题线索,已移送有关县(市)纪委监委调查处理。(益阳市纪委监委 刘曼霖 方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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