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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生在线讯(周尚勇 尤小玲)2020年10月28日下午,怀化市芷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十四次集体学习。为落实县里巡听旁听制度,特邀芷江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洪、怀化市检察院党组第一巡察组组长刘波到会指导,芷江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县纪委委员曾凡青参加巡听,县政协委员李智兵参加旁听。全体院领导、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学习,党组书记、检察长毛晖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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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过会前自学、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的方式,深入学习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强军思想、《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会上,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龙海华围绕学习主题作了中心发言,部分参会人员结合思想认识、学习感悟和检察实际交流了心得体会。
“这次学习内容丰富,大家的发言紧贴实际,我也会结合自身工作加强学习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做好服务。”旁听人员、县政协委员李智兵表示感受颇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县纪委委员曾凡青作巡听点评时,高度评价本次学习有“四高一好”:政治站位高,学习参与度高,会议规格高,学习效率高,学习效果好。 ![]()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汪洪对此次集中学习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要始终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学习、特别是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的重要意义;要始终突出学习重点,坚持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两不误、两促进;要始终注重学习实效,把促进工作作为检验学习成效的试金石。 芷江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毛晖表示,党组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中心组学习质量的有力抓手,会将到会领导、巡听旁听人员提出的宝贵意见放在心上、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学习,切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增强党性、做好检察工作的实际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