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包靖法)6月29日,湖南省保靖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主犯向某怀因犯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妨害作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13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其他被告人分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四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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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某瑜在多次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其他被告人在黄某瑜纠集下,共同实施违法犯罪,黄某瑜多次组织、策划、指挥其他被告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公诉机关对黄某瑜等被告人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黄某瑜和其它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法定、酌定的情节,并充分考虑被告人及辩护人发表的辩护意见,结合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2020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期三年目标的实现之年、收官之年,即便现在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保靖法院始终坚定不移、一以贯之保持高压态势,依法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不减、声势不退。为该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