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副秘书长若干人”什么叫“工作需要和精干”,什么叫“若干”?相关的法律规定需要细化,即使没有细化规定,对国家法律的执行也不能超... 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副秘书长若干人”什么叫“工作需要和精干”,什么叫“若干”?相关的法律规定需要细化,即使没有细化规定,对国家法律的执行也不能超出公认的范围。
作者:刘小冰(江苏 学者) 每当出现这类问题,总是有人求救于法律,以为应该按照“依法治官”,用法律将这类官职管住。这当然是一种法律意识的进步。但与此同时,评判法律的现实作用,我们仍只能回到古老的智慧: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当然,关键是其中的尺度把握和分寸拿捏。《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工作需要和精干的原则,设立必要的工作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各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二至四人,委员五至十人。”在这里,法律规定了原则、数量、自由裁量。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大国来说,这种规定方法是积极稳妥的。 即使没有细化规定,对国家法律的执行也不能超出公认的范围。如果法律的规定从上到下都得到严格执行,那这类事情就不会发生;即使发生了,也容易解决。但是,铁岭市超出大众的智慧和公认的尺度,将“若干”理解成“20”,这种理解收到民众质疑是必然的。 当然,要想不设立“秘书省”,最后的关键还是要依赖民主、监督、公民社会的建设等等。一句话,依赖于官员真正变成公共的仆人。 Tags:一个 个市 市政 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