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要美,农村必须美;农村要美,村庄必须美。建房是农村村民最重要的一件大事,建设美丽乡村,留得住乡愁,首先应规范村民建房。而宅基地是保障农民安居乐业和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加强宅基地管理,对于保护农民权益、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实施乡村振兴意义重大。
5月1日,岳阳市正式实施《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力争2020年建成200个大、小集中建房点,实现村民规范新建住房,并适度有序集中。 近年来,我市农村房屋越建越好,但仍存在规划滞后、监管缺位,无序建房、违规建房等问题。 为达到“先批后建、一户一宅、适度集中、面积法定、户有所居”目标,我市将在条例正式实施的基础上,加大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要求做到“三个三”,即“三个不得”、“三个严禁”和“三到场”。 “三个不得”: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三个严禁”: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三到场”: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定桩放线到场;房屋建成后竣工验收到场。 今后,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将由乡镇审核批准,凡符合条件的新建户农户,必须在村庄规划的建房地点申请建房,按照“一户一宅”原则,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集中统建、多户联建的方式,保障村民实现户有所居。拆旧房新选址建房的,原宅基地必须交还本村集体经济组织;闲置宅基地优先用于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对“未批先建”“骗取批准”“批小建大”“批东建西”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岳阳市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和规范村民建房信访举报电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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