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警察带走的为什么是讨薪者,而不是那个欠薪的老板?两批警察在同一件事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处理手法,是不是应该就此向公众做出一些解释? 作者:苏立芬向宗槐夫妇二人在宁波慈溪务工6年,9月22日晚,他们向老板讨... 警察带走的为什么是讨薪者,而不是那个欠薪的老板?两批警察在同一件事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处理手法,是不是应该就此向公众做出一些解释?
作者:苏立芬
向宗槐夫妇二人在宁波慈溪务工6年,9月22日晚,他们向老板讨要加班工资时,被民警带往派出所。在派出所,向宗槐撞向玻璃门,左手动脉血管被划断,全身多处受伤,目前正住院治疗。至于为什么要撞玻璃门,向宗槐称,他当时遭到民警群殴,实在被逼无奈,便产生了自尽的念头;而派出所的民警表示,他们并未打向宗槐,倒是向宗槐打了民警。(9月25日《现代金报》)
看来这件事很难说清,典型的罗生门。除非现场有摄像头,那东西当时又居然没有因为突发性故障而关闭,此外还得拜托相关的录像不会被认定为国家机密,又能让人们看到真正完整、不经过剪辑的“原创”版录像,否则,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向宗槐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寻死觅活,是民警打了他,还是他打了民警,作为外人的我们,永远无法搞清楚。
不过这里有个问题必须说一下,即从一些报道看,不知因为什么样的原因,仿佛这许多公民一进到派出所就容易发生些让人想不到的事故。比如河南周口的小伙子在派出所一声不吭地跳了楼,湖北咸丰的一个小学校长则在派出所里大喊三声“冤枉”后跳了楼。跳楼是相对比较严重的,人被带到派出所后便无缘无故突发心脏病、精神错乱之类的新闻,就更多了。
我们当然相信,除了河南周口那几个警察过了好几年终于被查出不是东西外,其他广大公安干警都是好的。所以,发生在派出所的这些让人意想不到的事,一般都应该不会是他们做错事情所致。但是,对这一现象做出合乎逻辑的解释,甚至于消除这种现象的发生,恐怕也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有关向宗槐撞玻璃门的事,如何给公众一个可信的说法,尚需他们的努力。
还要说这么一个问题,即警察带走的为什么是讨薪者,而不是那个欠薪的老板?请注意,报道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即当向宗槐夫妇俩在工厂办公室里与老板商讨工资问题时,前后来过两批警察。前一批警察了解到是劳资纠纷后就走了,后一批警察才带他们夫妇去了派出所。那么,且不说别的,仅就前后两批警察在同一件事上有着截然不同的处理手法来说,后面这批带向氏夫妇到派出所的警察,是不是应该就此向公众做出一些解释呢?
前些天,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在该省一个会议上检讨影响恶劣的孟连群体事件时曾说过这么一番话:“一些基层干部把‘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异化成了‘为老板服务’”(9月10日《法制日报》)。那么,如果那些把向宗槐夫妇带去派出所的警察拿不出一个合理合法的解释,我们是不是有理由怀疑他们在“为老板服务”呢?我们究竟可以拿出什么法律手段,切实规范警察的行为、让他们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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