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卫生院院长被免职、政法委员被问责……炎陵、渌口5名党员干部因疫情防控履责不力被处理
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近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纷纷下沉防疫一线,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疫情防控不力问题。日前,炎陵县、渌口区纪委监委对查处的 4 起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责不力问题进行了通报。 01 炎陵县策源乡卫生院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问题 2020 年 2 月 2 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联合督查发现,策源乡卫生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1. 未按规定要求全员在岗在位,工作纪律涣散,2 月 2 日院长龚建辉未向乡党委政府报告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下午 3 点仅有一名工作人员带着一位小孩在药房值守,其他工作区无人上班;2. 自身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当班医务人员未穿工作服、未佩戴口罩;3. 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辖区内有湖北旅居史人员 " 四包一 " 要求落实不力,卫生院工作人员对 " 四包一 " 对象基本情况掌握不清;4. 台账资料不全,无 " 四包一 " 明细台账,防疫物资收发台账记录不齐全。策源乡卫生院院长龚建辉作为主体责任人,对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到位,防控责任不明确,且在疫情防控期间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同时,策源乡党委政府作为属地管理责任单位,对辖区内卫生院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管不力,县卫健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对基层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监管不到位。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策源乡党委政府和县卫健局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县卫健局和策源乡党委督促策源乡卫生院进行全面整改,并对策源乡卫生院院长龚建辉予以免职处理和立案审查调查。 02 炎陵县邮政局落实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不力的问题 2020 年 2 月 2 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联合督查发现,县邮政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未按照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炎疫防办发〔2020〕1 号)要求,及时报送老邮政宿舍小区联系责任领导和负责人信息,2 月 2 日前一直未安排专人在小区值守,对小区有湖北旅居史人员的排查摸底不到位,疫情登记信息不全。县邮政局党组书记、总经理杨建武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人,对邮政局疫情防控工作不重视,安排部署不到位,防控责任不明确。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县邮政局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县邮政局党组书记、总经理杨建武向县委作出深刻检讨。 03 炎陵县水口镇卫生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力的问题 2020 年 2 月 2 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卫健局联合督查发现,水口镇卫生院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分诊台无人坐班,对辖区内有湖北旅居史人员 " 四包一 " 制度落实不到位。 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并报县委同意:决定对水口镇卫生院予以通报批评,责成县卫健局和水口镇党委督促水口镇卫生院进行全面整改。 04 渌口区龙潭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履责不力问题 1 月 21 日,渌口区龙潭镇新华村原村支部书记向和平去世;1 月 31 晚上,其亲属在操办丧事时,开设酒席 15 桌,就餐人员 112 人,致使在疫情防控期间大规模人员聚餐,违反了《株洲市渌口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第一条关于 " 各村(社区)杜绝一切群体性聚餐 " 的规定,加大了疫情传播的风险和防控难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龙潭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兼副镇长谢志良和卫计办主任周锦锋 2 人作为联村干部,负责新华村疫情防控工作,虽设置了两处劝返点对村民和客人进行劝返,但由于工作方式简单,防控处置不力,在疫情严控期间未较好落实丧葬事宜从简要求;龙潭镇对此负有履责不力监管不严之责。 经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龙潭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兼副镇长谢志良和卫计办主任周锦锋 2 人予以批评教育;对新华村总支部书记彭中波予以诫勉谈话;责成龙潭镇党委、政府举一反三,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到岗到人、不留死角。 来源:炎陵县、渌口区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