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服务导向型”对地税系统内部审计人员的角色要求发生了转变,不再过分强调内部审计人员是一种监督者的身份,而更多地强调他们要帮助地税系统管理者...
一、“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的意义 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及制度,对本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以保证单位和人员遵守财经法纪,履行经济责任。这种监督有四个特点:一是双重性。既代表本单位、本部门领导对其内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也代表国家对本单位、部门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二是广泛性。可以对本单位、部门各项经济活动情况进行事后、事中和事前的审计监督。三是独立性。独立于它所实施监控的管理者之外,只对最高层领导负责(包括内审机构、控制审查过程和审计结论的独立)。四是直接性。不因被监督者有问题而去监督,而是直接、经常地实施审计监督。五是有效性。既能实施事前、事中的监督,防微杜渐,又能实施事后监督,评价管理者的绩效,有效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及经济管理中的其他问题。这些特点,决定了内部审计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有着特殊作用。地税部门如何将内部审计向服务导向型发展是一种更符合内部审计产生发展内在要求的审计理念,也是地税管理与监督寓于服务之中的一种内部审计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审计与被审计的关系更趋于和谐,其审计内容从传统的财务查账向地税监督管理的各方面拓展,突破财务领域,以评价地税内部制度的健全和实施为核心,使地税内部审计更好的向“服务导向型”发展。 二、 “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发展的要求“监督导向型”的内部审计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内部审计作用的发挥,影响了内部审计的发展。内部审计作为一个职能部门,一方面不具备独立性,其审计结果也没有强制性,如果审计部门一味地强调审计监督,强调查错防弊,总是事后算账,这样就会使内部审计的路越走越窄;另一方面财务部门定期开展的财务稽核,如果我们仍然局限于传统的财务审计领域,内部审计机构将逐渐失去存在的必要。在这种形势下,只有找准定位,将内部审计做为一种对被审单位的服务,以服务为导向,拓展审计领域,以防范风险、强化管理、提高效益为目的来开展审计活动,建立“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才有存在和发展的必要。 三、“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的关系“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在强调“服务”职能时,并未否定其“监督”职能。审计的本质是监督,监督是审计的最基本职能,“监督”一词在审计领域里有其广泛的含义和不同的形式。“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监督包括对法律法令、公认会计准则遵守情况的检查督促,但更多的是对内部控制系统的监督,对本组织、成员是否遵循地税部门的方针、政策、程序、制度及履行其职能的监督,从根本上讲,这也是为本组织内部经营管理服务,为提高经营效益,实现组织最高目标服务。由“监督导向型”向“服务导向型”转变,并不是削弱审计的监督职能,而只是对监督的出发点和方式的转变。通过“服务”职能的有效发挥,可以促使其监督职能的到位,同时也履行了其服务职能,从而真正发挥内部审计的应有作用。总言之,“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监督与服务就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 四、打造地税“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的思考 地税内部审计能否发挥其职能,促使地税部门加强管理,取决于审计的内容和质量、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被审单位的接受程度以及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所以发展“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转变思想观念。包括内部审计人员和非审计人员两方面思想观念上的转变。内审人员应明确内部审计的目的,内部审计不仅要监督本单位遵守和执行财经纪律,而且要为决策层和管理层服务。内部审计人员应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将自己置身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之外,俨然以国家监督员的姿态来开展工作,而应将自己视为本单位管理职能部门的一员,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实施“再控制”。非审计人员中单位管理者的思想观念转变尤为重要,领导是否重视内部审计工作,能否接受和采纳内部审计的建议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内部审计职能的发挥。真正意识到内部审计是本单位内部管理的切实需要。部分被审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不够,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把内部审计仅仅看作是来查问题、挑毛病的,因而在配合审计部门工作和对审计建议的落实方面重视不够。内部审计不具强制性,所以这种观念如果不改变,对内部审计服务职能的发挥将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 (二)、拓展审计内容,扩大监督制约面。根据内部审计的功能及特点,尽快建立完善对税收执法权审计制度,以加强对征收系统核算水平的审计(主要审查有无弄虚作假,混级、混库、混税种以及隐瞒欠税等问题);对管理系统管理水平的审计(主要审查管理范围是否全面,管理质量是否符合要求等);对稽查系统稽查质量的审计(主要审查选案的合理性以及自理程序的合规性,处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执行的有效性等),并且这一手段在运用上主要通过对税收会统凭证、帐簿、报表及其他税收计会统、征管等资料的审查,以查错纠弊及作出评价,其得出的结论更全面、准确、客观,能有效避免其他监督方式在这方面存在的缺陷。从而形成行政监察、税收执法专项检查和税收执法审计相互配合、共同作用的立体税收执法监督制约体系,以切实有效地监督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严格依法行政。 (三)围绕中心,切实避免“两张皮”。地税内部审计是为税收大局服务的,必须紧密围绕税收工作中心,立足税务事业的发展求发展,切实避免实际工作中一定程度存在的审计与税收工作“两张皮”现象。为此,要在税收工作大局中找准位置,有效服务依法治税和从严治队。首先,依法治税需要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执法权的监督制约,内部审计应积极配合其他机制,检查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将掌握的信息加以提炼,供领导强化依法治税决策参考。其次,从严治队重在内部管理与监督,内部审计作为与管理相适应的监督制约机制,是从严治队的重要举措施,必须对每项管理及环节都有效发挥监督制约和促进作用,这样审计工作才有活力和生命力。 (四)正确定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落脚点,进一步明确内部审计工作的思路。地税内部审计工作必须把定位点确立在为部门或单位领导的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促进加强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其各项财务收支行为,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上。地税系统要搞好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把思想从传统计划经济的束缚下解放出来,用市场经济的观点去观察、分析和处理审计工作中所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向本部门、本单位的领导提出决策依据和可行性建议,为领导的决策服务,把服务寓于监督之中。在具体的审计工作中,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在弄清事实基础上,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后果,立足于帮助,使之改正或找出妥善的解决办法,恰当地作出处理和给出建议。 (五)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与权威性。在“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下,监督到位就是更好地为税收服务,以服务为导向也离不开监督。因此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效果也是发展“服务导向型”内部审计的要求之一。如前所述,审计的本质是监督,监督是审计的最基本职能。而现行的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体系无法体现审计的独立性,其权威性也就无从谈起,这大大影响了内部审计的控制和监督效果,也影响了其服务职能的发挥,这对强化领导对内审工作的重视程度同样也是十分不利的。要增强内部审计独立性与权威性,可考虑对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体系进行改革。 (作者:岳塘区地税局纪检组长 尹灿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