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仔细回顾过去一段时间类似非正常死亡的消息,我们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死于看守所或监狱的嫌疑人、犯人,按照司法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说法,不是心脏病导致死亡就是心脏出了问题加速死亡。作者:普沙岭3月29... 仔细回顾过去一段时间类似非正常死亡的消息,我们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死于看守所或监狱的嫌疑人、犯人,按照司法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说法,不是心脏病导致死亡就是心脏出了问题加速死亡。 作者:普沙岭 3月29日《齐鲁晚报》报道,陕西省丹凤县检察院日前通报了犯罪嫌疑人、高三学生徐梗荣的尸检报告,法医鉴定结论为:徐梗荣系原发性心肌病,由于外伤、疲劳等原因引发心跳骤停死亡。 此前有报道说,法医曾当面对徐梗荣的家属说,徐梗荣的心脏病变是致死的原因,徐梗荣身上的伤不是致死原因。家人对此鉴定结论不能接受:一个常年从事体育训练,并准备报考体育专业的人,怎么进了看守所就莫名其妙得了心脏病,而且还是原因未明的“原发性心肌病”? 仔细回顾过去一段时间类似非正常死亡的消息,我们会发现一个惊人的相似之处:死于看守所或监狱的嫌疑人、犯人,按照司法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的说法,不是心脏病导致死亡就是心脏出了问题加速死亡。据3月28日新华网的消息:陕西省延安监狱服刑人员史法仁3月6日狱中猝死,死因引起家属和社会的质疑。经法医鉴定,史法仁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突发,导致心源性猝死。而在轰动全国的“躲猫猫”事件中,李荞明的死一度也被说成“急性心肌梗死”。 这让人感到惊讶:公民与公权一碰撞,这心脏咋就如此脆弱呢?更让人奇怪的是:难道一些地方的看守所、监狱里集聚了大量的心脏病患者?既然如此严重,是不是应该保外就医啊?有网民调侃:只要跟公检法等发生关系死亡的人都得了心脏病,这都成了“潜规则”了。那么,一些非正常死亡最后都能找出心脏受损的迹象,这是否成了减轻相关人员责任的理由呢? 据《南方周末》报道,一位曾有过亲身经历的人士披露说,死在“里面”的人除了纯暴力打死的,还有两个原因:犯人精神极度紧张、营养极度缺乏。经过审讯的高压,嫌疑人身心俱疲,精神高度紧张,在外面可能二十拳都打不死,进来一个指头就戳死了。而牢头狱霸为非作歹的程度,又跟看守所的管理者有直接的关联。在这样的背景下,犯罪嫌疑人、犯人出现心脏疾病的确很“正常”,但我们不妨问一句:难道就不需要有人为这种“正常”形成的心脏病负些责任吗? 公检法机关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重要的保障,但如果“因心脏病惨死”的事情一再发生,甚至连老百姓都觉得这套说词“成了潜规则”,就很可能成为一种对社会正义的严重伤害。动辄拿“心脏病”说事,正在成为一种有推脱责任嫌疑的时弊,它不应成为挡箭牌,也不应成为减责令,唯有严格规范此类说法,国人的心脏才能更“坚强”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