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陈敏)9月10日,笔者从怀化市沅陵县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按照“少捕慎诉、保障权益”的要求,该院积极转变执法理念, 以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为切入点,耐心促成对刑事和解案件的社会矛盾化解。截至目前,已促成24例刑事案件和解。 据了解,该院对于因民事纠纷引起的轻伤害案件和交通肇事等过失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适用缓刑的案件,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少捕慎捕原则和绿色司法理念,在公安机关报捕之前,检察官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公安机关案件讨论,就案件处理提出意见建议,案件报捕后,检察官积极给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提供和解方案并听取意见,促进案结事了人和。 据悉,今年来,沅陵县检察院共不批准逮捕93人,其中因双方和解不批准逮捕24人,占总不捕人数的25.8%,刑事和解案件的办理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得到了县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和人大代表的广泛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