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章县纪委县监委通报5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 1.关溪乡原栗木村党支部书记陈太洪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2016年,关溪乡原栗木村党支部书记陈太洪,在执行脱贫攻坚政策清退“四类人员”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工作失职,没有及时将不符合贫困户要求的陈某清退。对此,陈太洪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5月,陈太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赤石乡平光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双礼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失职问题。2016年,赤石乡平光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双礼,在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中,工作不认真、不负责,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监管不到位,造成该村部分易地扶贫搬迁户超面积建房。对此,黄双礼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黄双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梅田镇桐子树下瑶族村党支部书记史文桂、村委主任李新娟、原村党支部书记欧阳友国、原村会计晏志勇虚报冒领问题。2012年,原麻田镇桐子树下瑶族村支部书记欧阳友国,原村委主任史文桂,原村计生专干李新娟,原村会计晏志勇,四人一起商量决定,以虚报危房改造的名义套取国家危改资金8万元,用于村集体地质灾害演练等村集体开支和原麻田镇立面改造工程开支。对此,欧阳友国、史文桂、李新娟、晏志勇均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欧阳友国、史文桂、李新娟、晏志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赤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员李光玉虚报冒领问题。2015年至2017年,赤石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员李光玉,利用担任平光村八组组长、建房理事会会长职务之便,以新建村组老年活动中心向上级争取资金为由,虚报两户易地扶贫搬迁户,利用他人名义套取资金用于村组老年活动中心建设,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利益。对此,李光玉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6月,李光玉受到警告处分。 5.赤石乡广江村党支部书记李伟良、村委主任欧香佑违规操作扶贫项目问题。2014年至2015年,赤石乡广江村党支部书记李伟良、村委主任欧香佑,在广江村通组联户道路硬化工程项目未进行项目结算评审和按合同约定预留5%质保金的情况下,经审批支付工程款123万元;在实施“百村公路扶贫攻坚”和通组联户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中把关不严,以改善村组道路为由,擅自变更中彩资金通组联户公路建设项目规划。对此,李伟良、欧香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2018年6月,李伟良、欧香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宜章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