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衡东县法院成功敦促一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兑现全部执行款。正是因为该被执行人想要出远门,却因为“老赖”身份买不到机票。
2015年,罗某因业务需要,向乔阳水泥厂购买水泥,并因未能及时结清货款,罗某向乔阳水泥厂出具欠条一张,载明尚欠三万余元,承诺2015年8月底归还。因罗某未能及时归还欠款,乔阳水泥厂遂起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罗某同意2015年农历年底一次性归还。但调解之后罗某再次失约,没有按时履行调解书内容。乔阳水泥遂于2016年5月份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通过查控,法院强制从罗某银行账户扣划了部分款项,但仍有一万三千元无法兑现。最后经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将该案终结本次执行,并将罗某纳入失信人名单。2018年新春期间,罗某因要出远门,在预订飞机票时发现自己已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名单无法购买飞机票。在得知原因后,罗某主动与乔阳水泥厂联系,双方协商以一万五千元结案。在罗某依照最后约定完全履行完毕后,法院遂将罗某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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