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鲁军权 向晓玲)沅陵县检察院为切实畅通律师和诉讼代理人接待渠道,依法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该院制定了《律师及诉讼代理人接待制度》,在“检务大厅”设立专门窗口,由专人接待律师及诉讼代理人,对他们提出的申请事项及时予以安排,并设置了专门电脑和核录系统方便阅卷。
各业务部门承办人接待律师、诉讼代理人和其他案件当事人,都要由案管部门联系后,统一到“检务大厅”设置的专门窗口公开进行,不允许承办人私自会见律师、诉讼代理人及其他案件当事人。
该院在大厅内还设置了远程接访、点名接访、律师阅卷、自主查询、等待休息等区域,统一、公开、规范的接待运转程序,对承办人与律师、其他当事人私下暗箱交易起到了有效的制约作用。该院依托“检务大厅”,积极开展诉讼引导,明确告知群众应当找哪个单位或部门,通过什么方式和途径来实现他们的诉求;咨询法律问题的,耐心做好解释、解答,当好群众的引导员、服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