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周易)为进一步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面提升公诉人出庭水平,提高公诉队伍的整体素质,6月27日,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就该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庭审,邀请了怀化市院、中方县院、新晃县院、洪江市院的领导和公诉业务骨干参加庭审观摩并开展了评议。
庭审中,该案公诉人井然有序地就案件事实和量刑情节进行了详细、全方面地举证、质证,同时就该案的焦点问题与辩护人进行了激烈的辩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被告人当庭认罪伏法,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庭审结束后,该院又以座谈的形式组织观摩的领导和公诉业务骨干对公诉人的出庭表现进行评议。到场观摩的领导和兄弟县院的公诉业务骨干对此次的听庭评议活动表示肯定,并对此次出庭的公诉人表现予以高度评价。同时也对此次庭审的文书制作、庭前预案、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方面提出了改进意见。该案的公诉人和参加此次活动的公诉干警都受益匪浅。
该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贤胜表示:听庭评议活动是提高该院公诉队伍整体素质的助推手,以后将不定期地多开展此类活动,全面提升公诉人的出庭水平,以开创该院公诉工作的新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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