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尚未开庭审理,涉及此案的多位律师已轮番发言。昨日,五名嫌疑人之一的代理律师李在珂接受媒体访问时指“李某某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总喜欢动粗。”并提供案情诸多细节。...
李天一等五人涉嫌轮奸案尚未开庭审理,涉及此案的多位律师已轮番发言。昨日,五名嫌疑人之一的代理律师李在珂接受媒体访问时指“李某某自以为天下功夫第一,所以在社会上遇到矛盾总喜欢动粗。”并提供案情诸多细节。一位知情人士向媒体爆料,称李天一在之前的自述中,曾有不利于另一位嫌疑人的言论:李天一称当晚是经同案嫌疑人魏某劝说才去开房,并在性关系结束后由魏某给了受害人杨女士1500元,自己给了500元。据悉,五位嫌疑人各请有律师,律师各为其主,李在珂律师此时的言论引发关注。旋即,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对李在珂言论真实性提出质疑,直指“李在珂擅自发布所谓细节,极端不负责任。” 李某某打人事实存疑在李在珂公布详细案情之后,媒体给李家法律顾问兰和发去短信,兰和听闻了消息以后,发出声明,质疑李在珂公布信息的真实性,还指出“李在珂擅自发布所谓细节,极端不负责任”。 媒体连线第三方律师戚连峰律师进行解读。对于李某某的自述与李在珂律师的说法,戚连峰表示,“这个案件被告人一共有五个,每一个被告人在面临将要受到法律处罚的时候肯定都是最大限度地去让自己承担最小的法律责任。辩护律师也是一样,希望采取一切方法尽可能地使自己的当事人承担最小的法律责任。这符合每个人的正常的心理取向,这种做法也是符合社会常理的。”戚连峰还提到:“法院会对涉及每一个人的事实进行审理,然后再综合全案事实,根据法律来做出决定。某个当事人或者某个辩护律师攻击其他同案嫌疑人,并不会影响法院量刑轻重。最终还是要让法院来决定。法院审理一定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要有充分的证据,不管舆论在说什么。所以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原则上来讲是不应该受到舆论影响的。” 作者:易东莹 Tags:代理 律师 自述 内容 同伙 劝说 说开 开房 嫖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