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个人文学爱好网-湖南民生在线-湖南民生网-湖南民生在线网

当前位置: > 地 方 > 怀 化 >

芷江检察官提醒您:酒驾摩托车也入刑

时间:2017-05-26 18:59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责任编辑:何觉明
  湖南民生在线讯(杨利强)2017年5月24日,湖南省怀化市芷江县人民法院对一起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刑事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蒋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千元。
  2017年4月25日下午,被告人蒋某在朋友家吃酒宴,席间蒋某喝了半斤米酒,感觉很清醒,便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出事,于是酒后驾驶男式两轮摩托车搭载自己妻子,从芷江县岩桥乡往芷江县城方向行驶,在行驶至G320国道芷江镇七里桥路段时,与后方超车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刮擦,导致摩托车侧翻发生事故,两人不同程度受伤。后交警赶到现场,对事故进行了调查,并抽取了血样,经鉴定,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02.7mg/100ml。2017年5月2日,芷江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在法院庭审中,蒋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
  检察官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的类型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 小型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醉驾”不仅指醉酒驾驶汽车,还包括摩托车。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湖南民生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湖南民生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但请注明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2、非湖南民生在线作品均来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发邮件至fzpd2008@126.com邮箱进行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删除。

顶一�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