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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4年申诉艰途:被诬陷 追逃 销户 违法审判

时间:2016-10-08 08:53来源:澎湃新闻 责任编辑:刘红艳
夫妻二人于7月底再次上访。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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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于7月底再次上访。 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图

  2016年9月底,肖建鹏、曹露夫妇收到了河南省周口市检察院寄来的通知书:“关于你不服周口市中级法院民事判决一案,本院经审查已提请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抗诉。”这份通知书,他们等了9个多月,曹露难耐欣喜:“我们的申诉路又前进了一步。”

  这起民事官司,源于肖氏夫妇与他们昔日的生意伙伴刘海强之间的纠纷。2012年,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合作破裂,此后,肖氏夫妇经历了一系列司法不公,无异于一场绵延四年的“噩梦”。

  冲突发生后,肖建鹏被周口市鹿邑县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网上追逃,后经查发现警方对“受害者”做出的轻伤鉴定系造假,案件最终撤销;为此事举报办案民警期间,肖建鹏的户口被莫名注销,媒体曝光后,他的户口才得以恢复;此后,曹露又当街遭黑衣人持械殴打,手脚被打断,此案至今两年未破;在与刘海强的上述民事纠纷中,肖氏夫妇遭遇周口中院法官在办公室违法审判,后周口中院再审此案,肖氏夫妇再次败诉,但他们的房产被强制拍卖时,两小时后突然终止,网页显示“评估价格存在纠纷”,房产所有人的名字也是错误的。

  肖氏夫妇继续就该民事案件向周口检察院申诉,最近等来了“提请抗诉”的通知。

  被警方依据虚假伤情鉴定立案追逃

  肖建鹏原是江西人,他于1998年与曹露登记结婚,户籍随曹露迁到了鹿邑县。

  1999年,肖氏夫妇开始在鹿邑县做汽修生意。2010年,他们与刘海强等人合伙开了一家名为“展鹏汽车”的公司。

  后来,肖建鹏与刘海强等人的合作逐渐不畅,2012年9月,双方在汽修厂内发生冲突。肖建鹏回忆,刘海强的弟弟刘海涛叫了一帮人来闹事,他的妻子曹露和岳母罗秀荣受伤。冲突中,他拨打了110,到场民警用DV拍下了在场的人。

  随后,刘海涛被鹿邑警方鉴定为鼻骨粉碎性骨折,属轻伤。2012年11月16日,鹿邑县公安局以肖建鹏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办理刑事拘留手续,并上网追逃。

  肖建鹏说,他边逃亡边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他至今保留着冲突发生时的DV画面照片,显示当时刘海涛的鼻子并没有伤。

  后此事经媒体披露,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南方都市报报道称,鹿邑县监察局干部张祥林介入调查后发现,刘海涛的轻伤鉴定为旧伤做假。2012年11月22日,鹿邑警方撤销对刘海涛的伤情鉴定,同时撤案并撤回对肖建鹏的刑拘手续。

  2015年11月10日,鹿邑县检察院对刘海涛涉嫌诬告陷害罪案提起公诉,鹿邑县法院随后认定刘海涛犯诬告陷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

  澎湃新闻得到的判决书显示,刘海涛供述:“做伤情鉴定之前自己使劲拧自己的鼻子,把自己的鼻子弄红肿……加上之前鼻子有旧伤,做鉴定的时候也没有给法医说鼻子之前骨折过,就想着叫肖建鹏去监狱蹲几天,到时我们之间的纠纷就好解决了。”

  多次报警不被理会

  伤情造假事件曝光后,涉事民警并没有被立即追责。肖建鹏继续上访,其间,再次受到当地派出所的不公正待遇。

  2013年,肖建鹏夫妇准备将其所有的汽修厂资产转让给刘海强,彻底结束双方的合作。当年6月6日,在鹿邑县城郊派出所所长王枫等4名民警的见证下,肖建鹏与刘海强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承诺将土地、厂房和生产设备转让给刘。

  按照合同约定,刘海强先付给肖建鹏50万元定金,剩下的105万元房款需在四个月内付清,才可享有上述房产的一切权利。

  然而,2013年10月1日,还未付清剩余房款的刘海强在未告知肖建鹏的情况下将上述房产出租给了他人,同时变卖了汽修厂内的汽车配件。

  肖建鹏说,2013年10月3日上午,他看到刘海涛等人变卖配件,拨打110报警,“30分钟内报警4次”,直到所有配件被运走,辖区城郊派出所始终无人处警。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当时的当班民警侯程涛后来出示的一份出警记录南辕北辙:肖建鹏3日上午报警,侯程涛于2日0时0分出警,报警地点是鹿邑县城西关,侯程涛的出警地点却是鹿邑县北关。

  此后,肖建鹏夫妇就城郊派出所伤情鉴定造假及有警不出等问题多次举报。2013年年底,河南省公安厅成立调查小组调查此事,最终,鹿邑县公安局党委对城郊派出所民警王枫、侯程涛、郭金彪、法医赵杰4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肖建鹏曾经的汽修厂已查封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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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建鹏曾经的汽修厂已查封数年。

  被莫名销户,遭黑衣人殴打

  “我们不求别的,就想着要一个公正,他们这样做,太让人心寒了。”因认为遭遇当地警方的不公正对待,肖氏夫妇不断举报,也继续经历者坎坷。

  曹露称,2013年1月,城郊派出所民警王枫曾到他家小区门口,“说要销掉我丈夫的户口,看你户口被注销了怎么告。”此事经多家媒体披露,引起关注。

  曹露说,肖建鹏于2000年在鹿邑上了户口。而2014年初,她来到老家辖区派出所鹿邑县试量镇派出所准备为儿子改名时,却看到户主肖建鹏的信息从户籍系统里消失了。

  试量派出所开具的注销证明显示,肖建鹏的户口2013年1月25日被注销,变动原因为“其他”。

  2014年4月底,媒体曝光此事后,河南省警方与江西警方协调,在肖建鹏的原籍地江西为其重新登记入户。销户事件,以鹿邑县公安局处分涉事警员收场。鹿邑县警方还对外通报称,关于王枫曾威胁称要注销肖建鹏户口的说法,查无实据。而肖建鹏曹露夫妻二人的坎坷并未结束。

  2014年12月31日清晨5点多钟,曹露将读初三的女儿送到学校后返家。当她走到所住小区的红绿灯路口附近时,一辆停在路边的无牌黑色汽车上突然冲下4名男子,有人持刀有人拿钢管,将其打倒在地,有人边打边喊“让你还告派出所”——此事再次经媒体曝光,舆论哗然。

  这次遇袭,造成曹露右手手臂粉碎性骨折,右脚断裂。曹露的右臂、右腿上至今留着被人用钢管殴打后留下的鼓包,右手留下一条长达十几厘米的疤痕,“医生说肌肉受伤后萎缩了,现在路走多了就腿疼,拎不了太重的东西。”

  曹露被打至今已近两年,2016年9月29日下午,澎湃新闻从鹿邑县公安局获悉,此案目前仍在侦查阶段,“具体情况不方便说”。
曹璐遭黑衣人殴打后胳膊上留下的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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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璐遭黑衣人殴打后胳膊上留下的伤痕。

  程序严重违法的“办公室庭审”

  肖建鹏和刘海强2013年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后,刘海强在未完全履行合同时擅自出租房屋并变卖其中物品,肖建鹏认为刘违约在前,后拒收剩余的105万元房款;刘海强则认为肖拒收房款违约,应赔偿自己双倍定金100万元。

  从2014年6月开始,刘海强半年内在鹿邑县法院起诉了肖建鹏三次。

  当年6月19日,刘海强的起诉获鹿邑县法院受理,但他随后又撤回。此后,刘海强又在鹿邑县法院的派出机构贾滩人民法庭两次起诉肖建鹏并获受理,审判长均为法官汲留杰。

  肖建鹏称,贾滩法庭第一次审理该案时他并不知情,也并未收到任何判决书。鹿邑县法院2014年7月25日做出的(2014)鹿民初字第780号裁定称,这次审理因法院无法联系到原被告双方,驳回原告刘海强、周玲的起诉。

  该判决书简单粗糙,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引用成了民诉法中关于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规则应如何处罚的规定。澎湃新闻联系汲留杰询问此事,其查阅后称系法条引用错误。

  2014年9月,贾滩法庭第二次审理此案,后判决认定刘海强没有交完全款的情况下将转让房屋出租,并撬开房门卖掉里面物品的事实,但同时认为:“刘海强虽占房在先,但在刘海强执意交付剩余房款的情况下肖建鹏拒不接受房款亦属不妥……双方在旅行合同过程中,都存在过错。”

  此次判决结果为解除双方房屋转让合同,肖建鹏退还刘海强的50万元定金,但法院并未认定刘海强将汽车配件出售对肖建鹏造成的损失。

  肖建鹏不服一审判决,向周口中院提起上诉。

  肖氏夫妇至今记得,在2015年3月19日的那场二审中,周口中院法官张海涛将该案双方叫到自己的办公室内,进行了一场没有书记员、没有审判长的庭审。

  2015年4月27日,周口中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刘海强出租房屋并装修是侵犯肖建鹏的物权所有权,不属于合同违约,“肖建鹏可以另案主张”;同时认定肖建鹏拒收房款系违约,按照法律规定,应赔偿刘海强81万元。

  2015年6月11日,鹿邑县法院下达执行通知书,通知肖建鹏在三日内按照二审裁定执行判决,“逾期不履行强制执行”。

  肖氏夫妇继续申诉,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张海涛违法审判等问题。2015年6月19日,周口中院裁定:“经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认为,该判决程序严重违法,应予再审”。

  强制拍卖突然中止

  再审让曹露觉得又有了希望,“当时我们就渴望得到一个公正”。

  2015年10月9日,周口中院做出再审判决,认定二审判决程序违法,但仍维持二审的判决结果。

  “我们都懵了当时。”面对比一审还多的赔偿,曹露心灰意冷。这起合同纠纷早已让肖建鹏一家精疲力竭,法院、医院、公安局成了他们日常的去处,随之而来的是对生活的失望。

  2015年底,肖建鹏向周口检察院申请抗诉,但在审查期间,周口中院的再审判决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2016年2月29日,肖建鹏接到鹿邑县法院的通知称,已进入对其房产的执行程序。随后,鹿邑县法院对肖建鹏的房产做出了评估报告,结论是肖的房产价值135.58万元,建筑物包含地下1层至地上5层,总面积718.21平方米。

  曹露认为此估价低于市场价,多次向鹿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重新鉴定,但遭到拒绝。鹿邑县法院2016年5月26日下达的通知书称:“因为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不予重新评估”。

  肖家人感到委屈:“这比我们两年前转让时候的155万还低了20万,当时的价格本来就是由刘海强和几名干警主导的,已经很低了。”

  7月6日上午10点,拍卖如期开始,然而不到两小时拍卖突然终止,原因为:评估价存在纠纷。澎湃新闻打开拍卖网页看到,拍品所有人一栏的名字是“段永华”,肖建鹏称不认识此人。

  鹿邑法院宣传处田姓处长在询问了执行庭庭长赵玉玺后,对澎湃新闻表示,拍品所有人一栏的名字是“笔误”,“这个叫段永华的之前也有一套执行房产”。对于拍卖终止,该田姓处长称“可能是领导发现这个有问题”,并称如果有新的情况,会通知肖建鹏及曹露。

  截止发稿,肖建鹏夫妇称未收到来自鹿邑法院的任何通知。

  处于纠纷另一方的刘海强称,他的日子并不好过,他已于几年前离开鹿邑,前往郑州打工,租住了一个地下室作为落脚点。对于过去的事情,刘海强矢口否认,“我拿着钱三次给他们都不要,我弟弟(刘海涛)的伤情鉴定确实是旧伤,根本没有作假。他们就是有名的上访户,不信你去查一查。”

  肖家人已经商量好,再过一段时间举家搬迁,“这个案子已经耗费了太多的精力”,他们期待搬到一个有安全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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