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罗倩妮 向飞 汤正需)“我们希望在今年能够继续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的新发展。”3月23日,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召开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座谈会。株洲市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徐卫刚、天元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新文、相关部门负责人与8位人民监督员、2位特约检察员参加座谈。
会议向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通报了该院2015年工作情况,重点总结了2015年度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的开展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监督员对自侦案件的立案、侦查、批捕、起诉等各个执法环节的监督,对于自侦案件犯罪嫌疑人的逮捕决定、自侦案件审查起诉完毕后的起诉或不起诉决定等情况,各部门必须将文书送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备案;二是注重提高监督素能,定期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观交流,寄发检察工作资料,熟悉执法流程,提高监督能力;三是注重发挥宣传作用,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监督活动,通过他们的宣传,向社会展示检察机关的执法理念和良好形象,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与会人员认为天元区检察院十分重视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工作,每年都向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通报工作、邀请他们召开座谈会、参加检务公开等活动,并为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寄送了相关检察资料,方便了解检察工作。同时,他们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希望该院能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的联系沟通,探索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制度改革,助推检察工作的发展。
2015年,天元区检察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22次,参加评议的人民监督员达66人次;走访本级人大代表15人次,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2次,寄送检察工作资料20余份,开展案件公开审查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群众代表等70余人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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