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通速递公司为北京某供货商向在湖南省湘潭市的笔者速递一个等着急用的包裹,在托递10天后,收件人得知急用的速递包裹已在退回北京的途中!这是一个发生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的真实故事! 圆通速递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公司2016年3月11日 下午6时33分接收了发件人北京某公司托运给笔者的速递包裹,2016年3月13日上午9时18分圆通速递湖南省湘潭市公司收到包裹后,下午3时13分用一个0731-52770286固定电话通知收件人,收件人因在开会发言,便说请对方照往常的速递业务一样发个短信通知(这是该行业的基本规则),散会后按通知信息自己去取或再联系,对方爽快地答应了。 笔者散会后未见到短信通知,因弄不清是哪家速递公司,不知道在什么位置,只好回拨来通知的那个固定电话,但无法接通。笔者因需急用该包裹,只好焦急地边等短信通知,边到网上查来通知的固定电话单位,无法查到(其他速递公司的固定电话一般都能查到),笔者又逆过来查了湘潭市多家速、快递公司的电话,也没有发现这个电话号码。 因急着要用的速递包裹等了一个星期还不知下落,给笔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3月19日晚上,笔者只好与北京的供货商联系,因是双休日供货商查不到速递单号码。3月21日星期一上班后,北京的供货商拿着速递单查物流实时同步信息,得知这个湘潭客户等着急用的包裹居然在3月21日凌晨3时04分又已由长沙转运中心发往了北京转运中心! 笔者得知这一情况后,简直无法相信!于是根据北京供货商告知的速递单号码806404731217,自己再到网上搜查,果然如此。笔者面对圆通速递给自已造成的巨大损失,打通了该公司的电话,要求他们解释这么几个问题:一是为什么不给收件人发条短信通知?二是速递的包裹到达后一个星期没人来取为什么不催一下?三是为什么在包裹退回去之前不与收件人联系一下?四是这样造成客户的损失怎么办?他们答复的内容却是内部推责任,踢皮球。 笔者认为:圆通速递公司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发生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应该好好分析一下责任,吸取深刻教训;同时建议答复客户投诉时莫推内责踢皮球,妥善处理好该问题,争取尽快给笔者一个满意的说法,以免不良影响的发酵和诉讼索赔。作者:养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