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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环保局"喊"23家企业交排污费 名单已曝光

时间:2015-11-30 09:02来源:潇湘晨报 责任编辑:刘红艳

没交排污费的企业,环保局喊你来交费!11月27日,记者从湘潭市环保局获悉,由于没有按时缴纳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湘潭市环保局将23家企业的名字在网上曝光。

谁污染,谁出钱治理。湘潭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排污许可证管理相关的制度,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不得排放污染物。而未取得排污许可向环境排污,将被认定为非法排污行为。此外,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者,必须按照许可证核定的污染物种类、控制指标和规定的方式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未及时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或换发排污许可证。”湘潭市环保局强调。23家未按时交费的企业中,有14家市本级企业、2家雨湖区企业、1家岳塘区企业、4家湘乡市企业和2家韶山市企业。

据湘潭市环保局介绍,湘潭市从2011年开始对九大行业工业企业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市环保局对足额缴纳了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的排污单位及时发放了老版排污权证。老版本的排污权证使用年限至2015年底为止,排污权指标详细信息大多数缺少氮氧化物与氨氮两项指标内容,而且没有年检页。

随着2014年湘潭市实施全行业七项污染因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省排污权交易信息平台投入运行以来,湘潭市环保局开始发放新版的、全省统一的排污权证,新版排污权证直接通过省排污权交易信息系统打印,大幅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湘潭市环保局表示,湘潭将进一步加强对排污许可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格处理。(潇湘晨报 记者 谭旭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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