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梦CMS - 轻松建站从此开始!

个人文学爱好网-湖南民生在线-湖南民生网-湖南民生在线网

当前位置: > 地 方 > 湘 西 >

凤凰县法院为群众开辟绿色司法通道

时间:2015-11-15 20:04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滕月 颜雯)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快速办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为受伤的原告追回了赔偿款。 2014年4月28日,原告杨某受被告杨乙、杨丙雇佣,在两被告所承包的建筑工地从事搬运预制板工作。原告在搬
  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滕月 颜雯)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快速办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为受伤的原告追回了赔偿款。 2014年4月28日,原告杨某受被告杨乙、杨丙雇佣,在两被告所承...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讯员 滕月 颜雯)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快速办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为受伤的原告追回了赔偿款。

2014年4月28日,原告杨某受被告杨乙、杨丙雇佣,在两被告所承包的建筑工地从事搬运预制板工作。原告在搬运预制板的过程中,因水泥板翻落,将原告右脚的膝关节压伤。原告因无钱住院治疗,便在家用草药治疗。原、被告因无法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原告遂诉至本院,要求被告赔偿医疗费15000元。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了解案情,获悉原告如不及时治疗,将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决定特事特办,尽快处理此案。于立案的当日在向两被告送达诉讼文书材料之时,也将原告的情况告知了两被告,希望他们能够在不考虑责任是非的前提下,从人道主义出发,先为原告垫付医疗费,让其尽快住院治疗。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劝解,两被告同意尽快调解结案。因考虑到原告脚受伤不能行走,两被告工作繁忙,承办法官在征得两被告同意后,在立案当天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冒着大雨前往原告家中调解。在调解的过程中,原告被承办法官的责任心和两被告的诚心所感动,决定退让一步,于是双方顺利地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杨乙和杨丙自愿赔偿原告杨甲经济损失13000元,并当即履行了调解协议的内容。

承办法官秉着司法为民的理念,从原告的实际困难出发,特事特办,快审快结,从立案到结案仅仅用了一上午的时间,就使这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圆满解决。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湖南民生在线”的所有作品,均为湖南民生在线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欢迎转载但请注明来源“湖南民生在线”。
2、非湖南民生在线作品均来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发邮件至fzpd2008@126.com邮箱进行沟通,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删除。

顶一�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尚未注册畅言帐号,请到后台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