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肖枫)9月16日,打开电脑,轻点鼠标,进入湖南法院网首页的在线直播频道,你就可以看到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检察员刘静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人李海云犯盗窃罪一案的网络庭审图文直播,与亲临现场的群... 湖南民生在线讯(肖枫)9月16日,打开电脑,轻点鼠标,进入湖南法院网首页的在线直播频道,你就可以看到株洲市芦淞区检察院检察员刘静出庭支持公诉的被告人李海云犯盗窃罪一案的网络庭审图文直播,与亲临现场的群众一起“旁听”案件庭审。 今年1月13日,被告人李海云窜至芦淞区市府路附近,用随身携带的工具将停放在路边的一台无牌照的红色铃木助力车车大锁撬开并偷走。在之后的五个月内,被告人李海云又作案4次,盗得助力车、摩托车等。被告人李海云将盗来的财物共销脏得款1700元左右,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共计10160元。 公诉人依据被告人犯罪事实,从本案的定性、量刑以及社会危害性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量刑建议。法庭在认真、充分听取了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意见后,经过合议庭评议,当庭判决:被告人李海云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责令被告人李海云退赔违法所得。 Tags:网络 图文 直播 公诉 案件 庭审 阳光 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