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2013年7月13日,湖南省会同县检察院对精神病人梁某故意伤害一案向该县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办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3年3月30日上午11时许,梁某在其家门口... 2013年7月13日,湖南省会同县检察院对精神病人梁某故意伤害一案向该县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这是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办理的首例强制医疗案件。 2013年3月30日上午11时许,梁某在其家门口持刀将邻居梁某某砍成轻伤。经湖南省怀化市博爱司法鉴定所法医精神病鉴定,梁某患精神分裂症(现症期),作案时无刑事责任能力。 会同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承办人经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梁某实施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并有强制医疗的必要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强制医疗条件,故依法向该县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作者:会同县人民检察院 张杰峰) Tags:会同 检察 检察院 办理 强制 医疗 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