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年来,该局(新晃国税)通过健全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改进稽查工作方法、充实稽查力量、加强部门协作等方式,不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增强稽查成效,实现了稽查执法上水平、稽查收入上台阶,社会各界满意度逐年... 近年来,该局(新晃国税)通过健全完善大要案查处工作机制、改进稽查工作方法、充实稽查力量、加强部门协作等方式,不断加大稽查执法力度,增强稽查成效,实现了稽查执法上水平、稽查收入上台阶,社会各界满意度逐年提高。 一是严格落实“大要案”督办制度。结合新晃实际,规定10万元以上的案件由稽查局长负责督办、20万元以上的案件由分管局长负责督办、30万元以上案件由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统一督办。二是实行考评通报制度。以检查组为单位,按照查处大要案的数量和查补额,每月进行考评,年终对成绩突出的检查人员进行评优评先等奖励。三是建立部门协作制度。与市稽查局、市(县)公安局建立大要案联合协作检查制度,对偷税、发票犯罪等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及时通报协作部门。四是科学改进稽查工作方法。不定期举行稽查业务培训班,请市稽查局、公检法部门为稽查人员授课,交流稽查经验,提升人员业务素质。结合大要案件查处情况,积极组织干部开展相关典型案件的剖析、归集与分析,摸索提炼涉税违法行为规律、检查方式方法、调查取证方法、部门协作方式方法等大要案件查处工作方法。2011年,该局查处多起大要案,其中一起虚开发票案涉案金额上千万元,被湖南省打击发票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列为典型案例。1-11月稽查查处税款332万元,全年预计查处5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三倍多。 (作者:吴国彪) Tags:国税 深化 要案 查处 机制 效果 效果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