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洪江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林商事纠纷。 原告唐某与被告陈某、杨某、吕某、朱某均为同一木材公司员工。三年前,原告与四被告签订了80万元的山林木材买卖合同并约定了合同履行后一年内付清款项。一年后...
近日,洪江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林商事纠纷。
原告唐某与被告陈某、杨某、吕某、朱某均为同一木材公司员工。三年前,原告与四被告签订了80万元的山林木材买卖合同并约定了合同履行后一年内付清款项。一年后四被告以该笔买卖赔了为由拒绝支付剩余的10万元款项给原告。原告唐某无可奈何,于2012年7月将四被告诉至法院。 在法院的庭前调解中,四被告均认可该买卖合同,但都表示因为生意亏损了不能付全部款项。主办法官欧阳军民当即告知四被告因为亏损而拒绝兑付给合同相对人款项的行为是于法无据。法院可以在调解中适当地做原告工作,让其在利息方面考虑适当让步以便能实现当庭兑现。 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的几番做工作,原、被告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了由被告立即兑付10万货款、免除被告相应利息给付义务的一致协议。结案当天,细心负责的主办法官还为原告办理好了诉讼费退费手续。通过审判人员的悉心工作,一起商事纠纷就这样在开庭前息诉止争消弭于无形。 (洪江市法院 杨天满) Tags:生意 亏本 耍赖 赖账 法官 调解 荒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