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近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被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据悉,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人为本、素质兴检、业务立检、改...
近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被怀化市委,怀化市人民政府评为市级“文明单位”。 据悉,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机关建设的重要抓手,坚持以人为本、素质兴检、业务立检、改革促检和科技强检的工作思路,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队伍素质、机关活力、执法形象、工作业绩显著提升,为建设和谐会同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经过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2008年以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共有31个集体和47名个人受到省、市、县级表彰,曾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的荣誉称号;被市检察院评为“全市检察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先进单位”、“全市检察机关监所检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被县委政法委评为“政法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先进单位”、“全县政法干警送法律、送服务下乡活动先进集体”;被县委县政府评为“文明红旗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禁毒工作先进单位”、“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单位”、“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统战工作先进集体”,被县人大评为“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努力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指导方针,推进了各项业务平稳发展。 (作者:吕玲玲) Tags:会同 检察 检察院 市级 文明 单位 荣誉 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