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蒋人进 何文魁)唐某(80多岁)与黄某的纠纷,经洪江市沅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都没得到足够的赔偿,为了维护被害人的权利,接待干警建议唐某将民事起诉状改为刑事自诉起诉书后向洪江市人... 湖南民生在线讯(蒋人进 何文魁)唐某(80多岁)与黄某的纠纷,经洪江市沅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都没得到足够的赔偿,为了维护被害人的权利,接待干警建议唐某将民事起诉状改为刑事自诉起诉书后向洪江市人民法院起诉。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该院主持调解,被告人黄某与被害人唐某达成了赔偿协议,黄某赔偿被害人唐某伤残金等前后共计33000元,取得了被害人唐某的谅解,原告人才请求对被告人黄某从轻处罚。近日,怀化洪江市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据悉,2012年10月6日11时许,被告人黄某在洪江市沅河镇大坡村塘尾盘组唐先娥所开的麻将馆内看人打麻将,因唐某用石头打了黄某的沙皮狗,黄某与唐某发生口角,双方互相辱骂,在对骂时,唐某伸手抓向黄某的裆部,黄某便用右手朝唐某的胸部用力推了一拳,致使唐某仰面摔倒在地上,造成唐某右股骨颈骨折,在洪江市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法医学鉴定,唐某的右股骨颈骨折评定为轻伤;经怀化市天信司法鉴定所法医临床鉴定,唐某的右髋部损伤结局已构成第七级伤残。被告人黄某于2013年10月26日到洪江市公安局红岩派出所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黄某在犯罪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黄某已赔偿了被害人唐某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唐某的谅解,对其亦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黄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并结合调查评估意见,其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可以宣告缓刑。据此,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