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鲁军权 刘小凤 蔡本杰)近日,沅陵县检察院的干警在该县凉水井镇政府干部及凉水井派出所干警的陪同下,将4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送到了刑事被害人张运明的手中,张运明感动地说:“这是我活到50... 湖南民生在线讯(鲁军权 刘小凤 蔡本杰)近日,沅陵县检察院的干警在该县凉水井镇政府干部及凉水井派出所干警的陪同下,将4000元国家司法救助送到了刑事被害人张运明的手中,张运明感动地说:“这是我活到50多岁,第一次碰到这样的好事”。
沅陵县检察院侦查监督室干警在审查张运明的弟弟张运几涉嫌放火罪一案中,发现张运明的房屋及所有生产和生活用品都被张运几放火烧毁,而张运几患有精神病,家庭条件十分困难,无法赔偿张运明的财产损失,致使张运明生活非常困难。办案干警认为张运明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就及时告知当事人张运明有权向沅陵县检察院提请救助,并将此情况与该院控申室进行沟通。沅陵县检察院控申室接到张运明提交的司法救助申请后,安排专人及时对该案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同时,深入走访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及家庭情况,在确认张运明符合救助条件后,立即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并报沅陵县委政法委批准,最终决定给予其人民币4000元救助金,以缓解其生活窘境。
今年以来,沅陵县检察院依法完善救助方式,拓宽救助范围,共进行司法救助6次,发放救助金3.1万元,用实际行动让刑事被害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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