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认真传达贯彻该区《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规范报账标准》的规定,开展廉政纪律教育。... 凤凰滚动新闻同步发布链接:http://news.ifengs.com.cn/a/xinwen/2015/0508/2289.html 湖南民生在线讯(向正生)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近日,怀化市洪江区检察院组织干警认真传达贯彻该区《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差旅费管理办法》;并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规范报账标准》的规定,开展廉政纪律教育。 该《规定》明确了公务接待开支范围、标准和不能报账的种类;所有公务接待费必须附有接待公函、清单及报账凭证;出差必须附有派车单和出差审批单,且出差不再报销餐饮票据;加班开餐必须附有清单,并写明加班事由及人员姓名;办公用品实行定点统一采购,发票一律附购买物品详细清单;零星加油发票不予报销。 同时,教育全体干警自觉遵守财务管理规定和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请示审批制度,倡导处处厉行节约,廉洁从检、廉洁自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