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陈丽萍)一瘾君子为筹集毒资,趁扶喝醉酒的好友上车的机会,将好友脖子上的黄金吊坠盗走。2015年3月31日,经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 湖南民生在线讯(陈丽萍)一瘾君子为筹集毒资,趁扶喝醉酒的好友上车的机会,将好友脖子上的黄金吊坠盗走。2015年3月31日,经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杨某,男,1985年12月出生于芷江。2012年因吸食毒品被强制戒毒。2014年4月的一天,被告人杨某在县城转悠时,碰到喝醉酒的朋友黄某,杨某趁扶黄某上车的机会,将其脖子上一个重约6克的黄金吊坠盗走。经鉴定,被盗黄金吊坠价值1770元。案发后,杨某已赔偿黄某的损失。
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的半年时间里,杨某在县城内多次实施盗窃,盗窃物品有:液晶电视、香烟、液化气罐、现金、平板电脑、黄金吊坠、电饭锅、电磁炉、腊肉等。其所盗财物经鉴定共计价值六千余元。 新浪滚动转载链接: http://roll.slna.wang/a/2015-04-02/0156314186215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