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交警查处一起醉酒驾车交通肇事案件
时间:2015-11-15 16:44来源: 责任编辑:
湖南民生在线讯(杨勤煊 刘慧敏)3月8日,沅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醉酒驾驶交通肇事案件,肇事人刘某良因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 当天凌晨1时52分,沅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县城迎宾南路金水路口路段,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
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杨勤煊 刘慧敏)3月8日,沅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醉酒驾驶交通肇事案件,肇事人刘某良因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 当天凌晨1时52分,沅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县城迎宾南... 湖南民生在线讯(杨勤煊 刘慧敏)3月8日,沅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醉酒驾驶交通肇事案件,肇事人刘某良因危险驾驶被刑事拘留。
当天凌晨1时52分,沅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县城迎宾南路金水路口路段,一辆小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两人重伤。情况紧急,接警民警火速赶往案发现场。经现场初步调查了解,民警得知肇事人系刘某良,男,辰溪县火马冲镇人。3月7日晚11时,刘某良与其表弟李某平、姐夫向某等人在宵夜时连续喝下四杯杨梅酒(约一斤)后,驾驶其姐夫的车与表弟前往苦藤铺一朋友家借宿。行至金水路路口,因路面湿滑,车速过快,刹车不及,不慎将一辆同向行驶的摩托车撞倒在地,摩托车上的两名男子受伤严重。肇事后,刘某良主动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民警现场对肇事人刘某良进行血液酒精检测,其检验结果为血液酒精含量177.66mg/100ml,属严重醉酒驾车。目前,肇事人刘某良因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民警提醒广大群众,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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