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湖南民生在线讯(通 讯 员 贺南京)男子因家中琐事与其父亲发生争吵,后心生愤恨故意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家中棉被上,致使家中起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近日,刘某涉嫌放火罪被移送至衡南县人民检察...
湖南民生在线讯(通 讯 员 贺南京)男子因家中琐事与其父亲发生争吵,后心生愤恨故意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到家中棉被上,致使家中起火,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近日,刘某涉嫌放火罪被移送至衡南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3年7月9日20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其父亲在家中因琐事发生争吵,后犯罪嫌疑人刘建安心生埋怨,一气之下将自己正在吸食的香烟扔到家中一床尚未弹完的棉花被上,致使棉花当场燃烧引发大火。后街上的邻居赶来才将火扑灭,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经调查,犯罪嫌疑人刘某与其父亲共同居住在衡南县栗江镇城基街,其居住的房屋坐西朝东,系砖混结构临街连体门面房,房屋的东面相邻一条南北向的城基街道,南面和北面均为连体临街门面。 Tags:男子 故意 烟头 引火 火灾 移送 送审 审查 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