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六年前,衡南两男子因一时的贪恋伙同他人盗窃耕牛,当时主犯被抓,该两男子害怕被抓坐牢遂潜逃,终难逃法网。7月25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胡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魏...
六年前,衡南两男子因一时的贪恋伙同他人盗窃耕牛,当时主犯被抓,该两男子害怕被抓坐牢遂潜逃,终难逃法网。7月25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胡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魏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2007年2月8日晚,胡飞某(已判刑)伙同被告人胡某、魏某窜至衡南县向阳镇莲塘村,由被告人胡某、魏某负责望风,胡飞某进入该村陈某家牛栏牵走一头耕牛。经鉴定,被盗耕牛价值3200元。 2007年5月下旬的一天,胡飞某伙同被告人胡某窜至衡南县廖田镇阳光村,由被告人胡某负责望风,胡飞某进入该村何某家牛栏牵走一头母水牛。经鉴定,被盗耕牛价值2600元。 案发后,何某家被盗的耕牛被退还。被告人魏某于2013年5月19日被抓获。被告人胡某在家人的劝说下于2013年5月28日主动到衡南县公安局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魏某与他人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胡某具有自首情节,魏某庭审自愿认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郭琴) Tags:男子 参与 盗窃 望风 拘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