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男子为了自己的面子,显示威风,在公共场所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起哄闹事,破坏公共场所秩序。近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7...
男子为了自己的面子,显示威风,在公共场所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起哄闹事,破坏公共场所秩序。近日,经衡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县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7年6月25日23时30分许,被告人李某因打电话到石某经营的“明明网吧”找人,该网吧管理员石某讲“你不要什么事都打到我网吧来,我这电话不是为你服务的。”被告人李某认为自己受到侮辱,便伙同戈某从衡阳坐的士至“明明网吧”门口。后被告人李某以石某呸他为由,要求石某支付的士费150元。石某无奈支付了的士费150元。 2007年6月27日9时许,被告人李某到“明明网吧”,喊石某开机,石某没有应声。后被告人李某认为自己受辱便砸毁网吧内的两台电脑显示器、主机电源等物品,并扬言要调人来把网吧的机器全部砸毁。石某害怕,被迫请邀被告人李某吃饭,并给付现金800元。 2007年6月27日13时许,衡南县近尾洲派出所民警在处理戈某同陆某故意伤害纠纷时,被告人李某接到戈某的电话后便赶至该派出所内起哄闹事,并抽出随身拾的水果刀威胁民警,还扬言派出所谁出面就捅死谁。被告人李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派出所正常的工作秩序,造成极坏影响。 案发后,被告人李某于2012年8月3日被依法抓获,后被取保候审在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争强好胜,腔拿硬要和任意损毁他人财物,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破坏公共场所秩序,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作者:衡南县人民检察院 郭琴) Tags:男子 争强好胜 好胜 寻衅 滋事 刑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