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临湘市人防办高度重视防空警报系统建设工作,于2009年10月份安装防空警报10台,并通过省办警报系统“双百”达标验收。 为了保持良好动态达标,我办重点开展《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
临湘市人防办高度重视防空警报系统建设工作,于2009年 10月份安装防空警报 10台,并通过省办警报系统“双百”达标验收。 为了保持良好动态达标,我办重点开展《湖南省人民防空通信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法规宣传活动,并将226号令的有关内容落实到城市规划与建设日常工作中去,创新通信警报系统建设的方法与途径,开创了由社会共同负担通信警报建设管理经费的新格局。规划、公安、电力、广电、电信、移动通讯等部门在工作中主动依法承担起了人防通信建设职责。特别是在城市扩建过程中,我们依据临湘市警报系统建设规划,要求房地产开发商依法承担警报建设义务。2010年,我市二处房产开发商依法承担通信警报建设义务,各出资2.8万元,分别在小区安装1台电声警报器,实行防空物业管理两用。我办计划在今后五年内,坚持社会负担经费模式,每年新增防空警报器2台,保证随着城区不断扩大过程中,保持良好的警报“双百”动态达标模式。 作者:李敏 Tags:临湘市 创新 防空 警报 建设 新路 新路子 路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