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被告人陶某趁女友隆某某和其同租室友苏某上班之际,拿走苏某笔记本电脑拒不归还,送寄卖行销赃2200元缓解打牌资金紧张。2013年7月12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陶某提起公诉。 据查:...
被告人陶某趁女友隆某某和其同租室友苏某上班之际,拿走苏某笔记本电脑拒不归还,送寄卖行销赃2200元缓解打牌资金紧张。2013年7月12日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陶某提起公诉。 据查:被告人陶某,今年29岁。两年前他女朋友隆某某和苏某共同租住在石峰区桥梁厂一生活区,陶某偶尔会去女友那里住。2011年3月12日,陶某趁隆某某和苏某上班之际,将苏某的一台华硕牌笔记本电脑偷走。之后其女友和苏某多次电话发短信问是否拿了电脑,他予以否认。经识破后承认拿了电脑并答应归还,后又多次以各种理由推辞。陶某为缓解打牌输钱资金紧张的窘况,以2200元的价格在株洲市天元区一寄卖行销赃。经物价鉴定,被盗华硕牌笔记本电脑价值3200元。 经被害人报警, 2011年4月3日陶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取保候审,因不到案,于2012年4月3日列为网上逃犯,后因当地派出所多次规劝,犯罪嫌疑人陶某于2013年6月7日主动到派出所投案。 (作 者:彭利民) Tags:拒不 女友 电脑 不归 归还 两年 年后 被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