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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城市管理委员会成立 市委书记易炼红任顾问

时间:2015-11-14 14:32来源: 责任编辑:
本报讯(记者 石月)昨日,长沙召开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动员大会,并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任顾问,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任主任。会议明确,7项城市管理具体事权由市下放到区,市直部门17项城市管理职责进行划分,着力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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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石月)昨日,长沙召开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动员大会,并成立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任顾问,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任主任。会议明确,7项城市管理具体事权由市下放到区,市直部门17项城市管理职责进行划分,着力构建大城管格局,强力推进品质长沙建设。同时,市城管执法局所属长沙高新区和内五区城管执法大队成建制下放至高新区管委会和各区人民政府管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泽珲,副市长姚英杰出席会议。

此次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以“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监管分离、权责对等,理顺职能、整体联动,公众参与、共同治理”为基本原则,以落实管理责任为重点,以强化考评措施为杠杆,以加大经费投入为保障,形成“两级政府(市、区)、三级管理(市、区、街道)、四级网络(市、区、街道、社区)”的城市管理体系,着力构建“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市、区分级负责,以区为主,街道和社区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制,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秀美、幸福的新长沙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新成立的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将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的宏观决策、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研究决定城市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议城市管理工作年度计划;定期听取市城管执法局工作汇报,并进行工作指导;负责统一指挥、调配城市管理资源,协调跨部门、跨区域的城市管理事项。

陈泽珲指出,城管体制机制的理顺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城市管理体制机制理顺要解决好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权责对等、监管分离和理清部门职责边界四个问题。他强调要统一思想抓落实,围绕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主线,突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这个主题,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在调整和移交期间,思想不松懈,工作不断档,水平不降低;要积极主动抓落实,对已确定的事项和既定的任务,要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特别是城管系统要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城市管理,一手抓体制理顺;要立即整改抓落实,各级各部门认真对照暗访情况,深入查摆各自工作环节,列好问题清单,一项一项整改落实到位;要严明纪律抓落实,服从大局,坚持原则,严明纪律,确保部署落到实处,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姚英杰指出,近年来长沙城市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市容市貌更干净更有序更美观。今年以来,城管系统按照市委“清洁城市”的要求,扎实开展城区环境大清洗、市容秩序大执法行动,总体成效明显。他要求要站在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要坚持效率原则,牢牢把握关键环节,要抓好契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发展。他要求在4月11日前人员下放、调整到位,4月30日前完成职责调整、下放、承接工作,逐步下放相应经费,突出抓好专项整治,努力建立史上最严格、最精细、最到位的城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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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放给区政府(含高新区)的管理维护具体事权:

(一)区政府(含高新区)全面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城市管理维护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二)市城管执法局现行负责管理路段的“牛皮癣”清理工作整体移交区政府负责。

(三)城区交通隔离设施清洗工作移交区政府(含高新区)负责。

(四)市城管执法局现行负责的城区已实施亮化的楼栋、公共景观亮化维护工作整体移交区政府负责。

(五)向阳湖保洁工作整体移交芙蓉区政府负责。

(六)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的设置管理工作移交区政府(含高新区)负责。

(七)门店招牌和施工围挡广告设置管理工作移交区政府(含高新区)负责。

下放部分审批权限:

(一)市级负责以下行政许可事项和有关事务管理: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建筑垃圾处置。

(二)区级负责以下行政许可事项和有关事务管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的设施、场所;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占用城市绿地(不含园林公园)和砍伐、修剪城市树木(不含园林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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