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报5月8日讯( 张斌邓晗)今天,沅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单位受贿罪判处被告单位沅陵县农机局罚金5万元,被告人、该局原局长张良荣犯单位受贿罪和贪污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被告人王... 本报5月8日讯( 张斌 邓晗)今天,沅陵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单位受贿罪判处被告单位沅陵县农机局罚金5万元,被告人、该局原局长张良荣犯单位受贿罪和贪污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被告人王微风犯对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被告人青峰犯单位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没收王微风及青峰的违法所得。 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3月,在长沙开会的张良荣、青峰(沅陵县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办原主任)与王微风(长沙某农机公司经理)一起吃饭时,王提出虚报农机销售来套取国家农机补贴,张良荣、青峰表示同意,并约定沅陵县农机局每台农机收取一定数额的“推广费”。同年6月,青峰按照张良荣安排及王微风发来的手机短信所告知的机型、厂家,虚造购买农机申请书等手续,向上虚报购置1054台农机骗取补贴。8月底,王微风收到套取的国家农机补贴资金共58.53万元。王按约定将其中31.8万元付给张良荣。张将其中25万元交给单位用于购车等开支,5万元存入自己银行账户,给青峰等两人各3000元,另1.2万元作他用。张良荣在任局长期间还侵吞公款7万元。 Tags:农机 局长 骗取 补贴 一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