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本报株洲讯(记者刘平)因对株洲县人民政府批准的砂石场合法性存疑,多次向株洲县人民政府的临时性机构株洲县河道砂石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砂石办”)递交申请报告,了解两家砂石场的相关情况,但县砂石办未予答... 本报株洲讯(记者刘平)因对株洲县人民政府批准的砂石场合法性存疑,多次向株洲县人民政府的临时性机构株洲县河道砂石整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砂石办”)递交申请报告,了解两家砂石场的相关情况,但县砂石办未予答复。株洲县4名农民一怒之下将县政府告上法庭,2014年7月份,4人获得了胜诉。 初尝民告官的“甜果”后,4人决定再进一步,先后以不履行法定职责为由,将株洲县监察局、株洲县人民政府告上了法庭。但这一次,法院驳回了4人的诉求。 对于陈光荣等四人诉株洲县监察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株洲县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陈光荣等四人起诉株洲县监察局不履行行政监察法定职责,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围,于2014年9月驳回了陈光荣等四人的起诉。 陈光荣等四人诉株洲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纠纷一案。庭审中,县政府辩称,4人不具有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县政府是否作为,与4人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利害关系。此外,县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没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月13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也驳回了4人告县政府行政不作为的起诉。 因不服裁定,4人随后向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