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湘潭正盛置业公司违反住宅建筑强制性规范湖南民生在线(朱培立)湘潭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6月28日将他们在原湘潭电缆厂菜场位置开发建设的一栋高层住宅楼(非毛坯商品房)向购房户交房,一些业主向笔者... 湘潭正盛置业公司违反住宅建筑强制性规范 湖南民生在线(朱培立)湘潭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6月28日将他们在原湘潭电缆厂菜场位置开发建设的一栋高层住宅楼(非毛坯商品房)向购房户交房,一些业主向笔者反映该商品房室内除有一个进户开关盒外,没有任何供电电线、灯泡、插座、开关等。笔者向交房现场一位叫潘飞的负责人提出这个问题,他除了态度很傲气之外,没有合理解释。笔者又向一个叫徐晶的公司负责人发短信、打电话联系,短信未复,电话接通后以忙而拒谈!后来联系到了该公司的李总,李总的解释是合同上写了“一户一表”就说明只装电表,不要装室内供电系统!笔者说“一户一表”的表述不能排除室内电线、灯泡、插座、开关等;另外,商品房建设除了定向开发、定建团购或代建等情形有特别约定外,室内不装电线、灯泡、插座、开关违反了住宅建筑规范的强制性规定。这位李总却说笔者“不懂行”! 笔者并不是不相信湘潭正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这个高层楼盘室内不装电线、灯泡、插座、开关有特定因素,但作为开发商应当作出合理解释,起码要让大家知情。何况这样做,不管有千理由万原因,也不论是委托、设计、审图、施工、监理、验收哪个环节的“特事特办”,都违反了我国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款 现阶段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室内安装的电线、灯泡、插座、开关等一般在业主装修时很少被利用,笔者认为为了减少浪费,探讨一些节约资源的积极作法,出发点值得肯定。但不作特别约定,不让业主知情,则是一种损害购买商品房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注:作者朱培立系湖南工程学院正厅级退休干部、教授,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是中国在线法治新闻网、湖南民生在线网等媒体的首席高级顾问,多次担任湘潭市消费维权专家评议组组长。曾以《建议抢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在媒体呼吁,使因涉毒罪在云南两次判处死刑的莫卫奇、谢开其两人无罪释放并获国家赔偿;还以《建议湖南省建设厅纠正监督管理办法中的违法条款》在媒体呼吁,使这个地方性规章收回纠错后重新发布。受到了社会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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