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8月28日,芙蓉区人民法院,王某(右)和吴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站在被告席上。图/记者杨旭一对来自湖北的夫妻,在生产花生苗时,添加农药催芽,喷洒甲醛消毒。他们因为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
![]() 8月28日,芙蓉区人民法院,王某(右)和吴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站在被告席上。图/记者杨旭 一对来自湖北的夫妻,在生产花生苗时,添加农药催芽,喷洒甲醛消毒。他们因为涉嫌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而站上了被告席。8月28日,长沙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王某和吴某来自湖北,2011年4月以来,夫妻俩在未办理任何食品生产许可证照的情况下,在芙蓉区一民房内从事花生苗生产和销售。 公诉机关指控,二人在培育花生苗时,添加“甲霜灵”“腐霉利”等农药催芽,成长过程喷甲醛杀菌消毒。王某和吴某夫妇负责整个生产过程,两人还雇用帮工培育花生苗。此外,王某负责将花生苗成品以3-4.5元/斤的价格,销售给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的经营户。 经专家认定,花生苗成品中农药严重超标。公诉机关认为,王某和吴某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两人每天生产花生苗成品约200-300斤,销售了约15万斤。 法庭上,两名被告人对指控的销售数量提出异议,称卖出的花生苗并没有指控的那么多,“最旺季的时候每天才卖200斤左右,淡季每天100多斤”。被告人还表示,自己家也会吃该花生苗,并不知道花生苗农药超标。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宣布择期宣判。(实习生徐振天记者刘志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