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建议对退伍打工仔自力救济行为不定盗窃罪湖南在线讯(沈富阳)湖南退伍打工仔胡楚强在云南为讨薪,实施自力救济不当的维权行为,将拖欠工资单位的一辆二手小车开到外面兜圈并想藏匿,结果撞到了桥墩上,车子右前轮被... 凤凰网滚动新闻:http://news.ifengs.com.cn/a/xinwen/2015/0409/1101.html 湖南民生在线讯(沈富阳)湖南退伍打工仔胡楚强在云南为讨薪,实施自力救济不当的维权行为,将拖欠工资单位的一辆二手小车开到外面兜圈并想藏匿,结果撞到了桥墩上,车子右前轮被撞坏。车损单位云南省物流产业集团,面对因自己企业违规用工、拖欠员工工资引起的上述不当维权行为,不但不吸取教训妥善处理,反而把已经报了保险的车损理赔案件撤回,动用地方司法保护手段,强行要求云南省腾冲县公安局对这个因讨工资维权不当的外地退伍打工仔以盗窃罪立案,于2014年7月29日对胡楚强刑事拘留,2014年8月12日云南省腾冲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胡楚强批准逮捕,随后以涉嫌盗窃罪向保山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保山市人民法院2015年3月10日十分规范地开庭,认真审理了此案。 该案的律师询问、庭审、笔录三方面吻合的案情是:湖南省湘潭县花石镇退伍军人胡楚强,2013年6月在云南省物流产业集团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金华海纳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组建的和谐汽车服务公司打工,被安排到腾冲县创建腾越镇和谐租车店,随后任该店店长。2013年12月,和谐汽车服务公司拖欠了胡楚强的工资15000元,并要调胡楚强到浙江总部工作,胡楚强不想离开自己创建的腾冲县腾越镇和谐租车店,便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既不给回复,也一直不支付拖欠的工资。胡楚强只能一直呆在腾冲县向和谐汽车服务公司反复讨工资,呆了几十天毫无结果。2014年春节前夕,没钱回家的胡楚强又急又气,于是产生了以扣押公司车辆索要工资的想法,并实施了这种自力救济的不当维权行为。他利用晚上时间,破门进入和谐租车店内拿了一辆二手轿车钥匙,到煌腾购物广场旁边找到了该车辆,便开着车子在附近路上转了几圈后,又回到煌腾购物广场旁边休息。胡楚强在车上睡了一觉醒来后,考虑到公司可能通过GPS定位找到车辆,不能实现要挟老板索要工资的目的,便将该车的GPS定位系统拆下来放到了车子的后备箱内。再又开着车辆乱转并想找个地方藏起来,结果撞到了桥墩上,车子右前轮被撞坏。胡楚强看到车子撞坏后非常害怕,于是将车钥匙放在车上,回到了自己居住的租赁屋。第二天胡楚强获知撞坏的车辆已向保险公司报案,他才打电话要姐姐汇了路费钱离开腾冲回到湖南湘潭过年。 庭审后,胡楚强的辩护律师沈子安先生将案卷材料发给了他的导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朱培立教授,朱教授曾以《建议抢救蒙冤受屈的死刑犯》在媒体呼吁,使因涉毒罪在云南两次判处死刑的莫卫奇、谢开其两人无罪释放并获国家赔偿(辩护律师也是沈子安);曾发表了一篇《山西运城警方抓被骗人当诈骗犯索利不成则报捕》的深度文章,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公安机关立即对被抓者作出了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还以《建议某某省建设厅纠正监督管理办法中的违法条款》在媒体呼吁,使这个地方性规章收回纠错后重新发布。朱培立教授认为该案定盗窃罪不妥,提出下列问题建议慎重对待。 一是胡楚强的行为与云南省物流产业集团拖欠他的工资因果关系十分明显。 二是胡楚强的行为是在自己的工资被无故拖欠数月索要无果后,即在侵占工资的“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存在”的情况下实施的自力救济行为。 三是胡楚强开着车辆乱转等所有行为,自始至终均不符合主观上想非法占有车辆的犯意特征。 四是胡楚强的行为客观上既没有将车辆卸牌、换牌、化装,更没有将车辆出售或开回自家。 五是胡楚强撞坏车子后把车钥匙放在车上和打探车辆保险理赔的行为也都应当作为推断排除非法占有车辆的犯意。 六是本案从车主单位把已经报了保险的车损理赔案件撤回的角度分折,则是一种有意包装刑案的行为。 七是本案从对撞坏的二手车辆价格鉴定程序违法和结果不实(法院应不采信)的角度分折,也是一种故意包装刑案的行为。 八是公安局、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多次使用了“盗窃”一词指供、诱供,诱导法律意识淡薄的胡楚强讲一些有利于该案定盗窃罪的口供;起诉意见书和起诉书也都未把因果关系和行为过程、情节如实描述。 朱培立教授认为,该案基于胡楚强已关押8个多月的实际情况,从刑事犯罪角度分析,他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可以认定交通肇事罪,但二手车辆价格鉴定的程序应当合法、客观。 笔者希望保山市人民法院能考虑著名法学专家朱培立教授的善意建议,依法妥善处理该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