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要对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湖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又添新规章。2月28日,湖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 “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要对直接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湖南省各级人民政府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又添新规章。 2月28日,湖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会上公布《湖南省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严控“三公”规模和比例,并依法公开 经费管理方面,《办法》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加强机关经费预算管理,不得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 《办法》明确要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因公出国(境)经费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并依法予以公开。 与此同时,《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应当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的公务接待范围和开支标准,不得超范围接待、超标准开支。从严控制差旅人数和天数,不得进行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不得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 针对违反《办法》行为,如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的,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家具等实物的,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办法》明确规定要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年底基本完成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公车改革 针对社会比较关注的公务用车管理问题,《办法》也作出了刚性规定,要求政府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不得超标准、超编制配备、更新公务用车。 2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瞿正辉介绍,省政府办公厅已经下发《湖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此外,还成立了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湖南基本完成了公车数据统计采集工作并进行了公车改革的数据分析测算。初步制定了《湖南省公务用车改革总体方案》、《湖南省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湖南省党政机关及所属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实施细则》以及公车处置流程和《湖南省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处置实施办法》。 瞿正辉透露,目前上述方案待省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后,再修改完善按程序报省政府常务会、省委常委会研究,最后报中央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审批。 他介绍,湖南公车改革2015年的主要安排是:3月底前把全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和省直机关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向中央上报,6月底前基本完成省直单位公车改革工作,2015年年底基本完成市州县市区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工作。 与此同时,湖南公务用车配置,将国产汽车纳入配置范围优先考虑,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鼓励优先使用国产车、新能源汽车。 [数字] 去年共清理出超标办公用房16.89万平方米 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瞿正辉还介绍了近段时间湖南办公用房管理的进展。湖南2014年共清理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670多万平方米,按照2014年新标准,共清理出基本办公用房超标使用面积16.89万平方米,清理出附属用房超标建筑面积40.95万平方米。 “通过清理整改,打破了‘办公用房属于部门资产’的错误观念。”瞿正辉说。(潇湘晨报 记者梁美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