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1月29日,据张家界市检察院通报,1月26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湖南省长沙市环保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黎建(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黎建涉嫌受贿罪、贪... 1月29日,据张家界市检察院通报,1月26日,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湖南省长沙市环保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黎建(正处级)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向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黎建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由张家界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侦查终结,由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法院尚未开庭审理。 黎建生于1962年8月,浏阳市人,1979年参加工作。曾任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县食品总公司常务副经理、浏阳肉联厂厂长、浏阳市商业局局长、浏阳市政府副市长、浏阳市委副书记等职。2006年5月任长沙市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3年11月29日,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免去黎建的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黎建被宣布免职的前5个月,即2013年6月,有网友发帖对黎建进行实名举报。 |